《世界遗产公约》。
发布时间:2022-03-06
为了尽可能保证对世界遗产的确认、保护、保存和展示,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成员国,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公约》确认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和世界遗产基金的建立,二者自 1976年开始运行。
一、《世界遗产公约》宗旨
《公约》旨在确认、保护、保存、展示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将其代代相传。
二、《世界遗产公约》内容
《公约》制定了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标准和条件,以评估遗产是否具有突出普遍价值,并指导缔约国保护和管理世界遗产。
当《世界遗产名录》上的某项遗产受到了严重的特殊的威胁,委员会将考虑把该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当该遗产藉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突出普遍价值受到破坏,委员会将考虑把该遗产从《世界遗产名录》上删除。
三、《世界遗产公约》战略目标
1、提高《世界遗产名录》的可信度(Credibility);
2、保证对世界遗产的有效保护(Conservation);
3、促进各缔约国有效的能力建设(Capacity-building);
4、通过宣传增强大众对世界遗产的认识、参与和支持(Communication);
5、加强社会各界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中的作用(Communities)。
四、《世界遗产公约》内容全览
点击下载:《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
https://www.wochmoc.org.cn/home//html/1//12/index.htm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