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信息素养
7.1、概述
信息素养是个体恰当利用信息技术来获取、整合、管理和评价信息,理解、建构和创造新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思维及修养。
信息素养培育是高等学校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是复杂的人机结合系统,提升高等学校用户的信息素养有助于提升高等学校数字校园的建设和运行水平。
本规范将从信息素养组成要素和信息素养培养方式两方面进行规定。
7.2、信息素养组成要素
7.2.1、 信息意识
高等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意识包括:
a) 、具有对信息真伪性、实用性、及时性辨别的意识。
b) 、根据信息价值合理分配自己的注意力。
c) 、具有利用信息技术解决自身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意识。
d) 、具有发现并挖掘信息技术及信息在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作用与价值的意识。
e) 、具有积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对教学和学习进行优化与创新,实现个人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f)、 能够意识到信息技术在教学和学习中应用的限制性条件。
g) 、具有勇于面对、积极克服信息化教学和学习中的困难的意识。
h)、 具有积极学习新的信息技术,以提升自身信息认知水平的意识。
7.2.2、信息知识
高等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知识包括:
a)、 了解信息科学与技术的相关概念与基本理论知识。
b) 、了解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进程、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c) 、了解信息安全和信息产权的基础知识。
d) 、掌握学科领域中信息化教学、学习、科研等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的使用方法。
e) 、了解寻求信息专家(如图书馆员、信息化技术支持人员等)指导的渠道。
7.2.3、信息应用能力
高等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应用能力包括:
a)、 能够选择合适的查询工具和检索策略获取所需信息,并甄别检索结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学术价值。
b)、 能够结合自身需求,有效组织、加工和整合信息,解决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c)、 能够使用信息工具将获取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组织和保存,建立个人资源库。
d) 、能够评价、筛选信息,并将选择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抽象概括,融入自身的知识体系中。
e)、 能够根据教学和学习需求,合理选择并灵活调整教学和学习策略。
f) 、具备创新创造能力,能够发现和提炼新的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和研究问题。
g) 、能够基于现实条件,积极创造、改进、发布和完善信息。
h) 、能够合理选择在不同场合或环境中交流与分享信息的方式。
i) 、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准确表达和交流信息。
7.2.4、信息伦理与安全
高等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伦理与安全素养包括:
a)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认同信息劳动的价值。
b)、 不浏览和传播虚假消息和有害信息。
c) 、信息利用及生产过程中,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
d) 、信息利用及生产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和他人隐私信息。
e) 、掌握信息安全技能,防范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等攻击。
f) 、对重要信息数据进行定期备份。
7.3、信息素养培养方式
7.3.1、总体要求
高等学校应积极开展信息素养培养,融合线上与线下教育方式,不断拓展教育内容,开展以学分课程为主、嵌入式教学和培训讲座为辅、形式多样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帮助用户不断提升利用信息及信息技术开展学习、研究和工作的能力。
7.3.2、教师信息素养培训
a)、 高等学校应将教师的信息素养提升纳入师资队伍基本能力建设,并列入继续教育范围,保证教职员工信息素养提升的常态化与持续性。
b)、 高等学校应推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常用的信息技术工具设备的培训。
c) 、高等学校应培训并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教学改革、辅助科研创新。
d)、 高等学校须加强信息素养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满足高等学校相应学科的需求。
7.3.3、学生信息素养教育
a)、高等学校应推进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普及与深化,系统性、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的综合信息素养水平。
b)、高等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开展信息素养嵌入式教学,促进信息素养知识与专业课或通识课教学内容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信息素养课程教师与专业课或通识课教师密切合作,协同完成课程教学。(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