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博物馆安防系统设计。

    第二部分 安防系统设计


    一、 设计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国际和博物馆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作为设计依据,结合永城汉文化博物馆的实际安防需求,用最佳设计方案体现最高的性能价格比,使系统的功能和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型系统的先进行列,是我们的总体设计思想。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本项目设计的安保系统是一个高集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安保系统,结合国家相关标准中对重要文物单位、场所风险等级的规定,依照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原则进行了安全防范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


   是遗留下来的不可替代的物质财富,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唯一性。


   因此我们出于在特殊性、安全性上的考虑,需本着对古建筑微伤害性或无伤害性施工设计思想下对本项目进行了安防设计。


   设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兼容性


   作为智能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安保系统中的相关系统与其他子系统设备均能较好兼容,使整个安保系统的功能达到最好表现。此外,融入整个建筑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充分满足各系统(如消防,物业管理等)联网要求,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通信接口及协议,方便业主进行智能系统集成及扩容。


   合理性


   本方案的设计在达到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组合,以期使设计方案更加合理,系统功能更加完善。


   适用性


   当今科技发展迅速,可应用于安防系统的技术和产品可谓层出不穷,工程中选用的系统和产品都应能使用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受益,并满足近期使用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在多种实现途经中,选择最经济可行的途经。


   先进性


   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选用在投入使用时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但不盲目追求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或不实用的新功能,以充分保护用户的投资。



   可靠性


   系统的设计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在系统故障或事故造成中断后,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并具备迅速恢复的功能。



   实施的可行性


   以现有成熟的产品为对象设计,同时还考虑到周边信息通信环境的现状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并考虑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要求,使设计的方案现实可行。



   标准化、开放性


   标准化、开放性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设计中采用的产品都尽可能是标准化、具良好开放性的,并遵循国际上通行的通信协议。应用软件尽量采用已商品化的通用软件,以减少二次开发的工作量和利于日后的使用和维护。



   可扩充性


   系统设计中考虑到今后技术的发展和使用的需要,具有更新、扩充和升级的可能。



   数据安全


   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系统数据的安全。安防系统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包括系统自身安全和信息传递的安全,以及运行的可靠性。


   对安防系统的数据交换、存储和访问等应有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破坏、窃取、丢失等事故发生。安全级别控制健全,防止截取操作,能有效审计用户操作,以便追查事故原因。


   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要求运行稳定,故障率低,容错性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系统无故障连续运行。



   易操作性


   系统是面向各种管理层次使用的系统,系统及其功能的配置以能给用户提供舒适、安全、方便、快捷为准则,其操作应简便易学,而绝不能因“智能”而给用户带来不便,甚至烦恼。



   针对性


   系统的设置并非千篇一律的,而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如工程规模、配套设施、市场定位、用户对象、管理要求、规划及平面布局等等因素,作出有针对性的设计。



   服务性


   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适应多功能、外向型的需求,对于来自内外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存储、传输、检索、查询,为实际使用者和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和充分的决策依据,为用户和管理人员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高效、节约的工作和办公环境。



   可维护性


   具备故障诊断和分析工具,能帮助维护人员迅速判断故障原因,并具备有效的维护工具和系统自恢复工具,能保证及时准确排除故障。

   安防系统同时具备有一定的诊断和维护能力。




二、 系统建设标准及规范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16571-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0408.1-2000《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0408.2-2000《入侵探测器通用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3-2000《入侵探测器通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2000《入侵探测器通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2000《入侵探测器通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GB10408.6-1991《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7-1996《超声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8-1997《振动入侵探测器》

GA/T367《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 年部分修订)》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A/394-2002《出入口控制及电子巡更系统技术要求》

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JGJ/T 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19-8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SJ/T3000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30003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9361-88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DGJ0B-83-2000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范》  

GB6650-86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要求》

GB5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发文,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国家文物局发文,自2004年8月起施行。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在承德讨论通过。


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二十二局(95)文物保字第492号文件“关于加强文博系统单位安全技术防范报警工程申报审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公安部(91)文物字第97号文件“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函【2000】44号文件“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依据:


《世界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公约》(即《世界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十七届会议于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过。



三、 安防系统设计思想


1. 总体设计思想


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及《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一级风险单位。同时根据规定,防护级别的确定应与风险等级相对应,即本项目属于一级风险单位,按照一级防护要求设计。



2. 系统硬件设计思想


系统供电方式采用独立回路不间断电源,确保在断电时,系统仍能继续完成必要的应急措施;具备与外系统联动功能(建议实施),从而增强了技防系统和消防、楼控等其它子系统的协调能力,更好地保证馆内人员、财产、物资的安全;具备系统内联动功能,报警时自动搜索报警点位置,进行图像复核,并开启照明和录像设备。



3. 系统软件设计思想


数据保密,保证数据库的安全;

备份操作,即对软件和数据库定期备份(由后台存储进行);

具有自动定期检测功能,及时发现问题,把故障消灭在萌芽之中,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具有约束人为越权、误操作等违规行为的能力。



4. 系统自保设计思想


线路全程防破坏,如防剪断措施等;

监控中心全方位防入侵,如:智能门禁、视频监控和报警等;

前端设备多手段防范;

可通过软件设置,实现受权分级管理;

采取多人复核和多级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安全性;

强化上级监管,避免操作人员不正常操作和监督值班人员脱岗等行为。



5. 系统管理设计思想


案发反应采用预案化综合反应措施;

技防和人防相结合;

系统设置和系统运行分开;

系统管理和安全管理分开。




   四、安保自动化系统总体需求分析


建筑面积大,防范区域分布面广,配套设施多样化,走线分布环境比较复杂、其人员出入、流动较大,防护级别要求较高,因此安防系统的整体安全性、防范性至关重要。安防系统设计及实施中必须采取多种安全防范措施联动控制的方式,以求达到周密、到位的安全防范的目的。


在系统总体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集成的先进的、有效度、开放性、扩展性,实现各子系统的管理和信息最大程度的共享,使投资得到最大的成效。


总体设计中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子系统要求自成系统,可独立运行。各系统能互相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自动对报警现场的图像进行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并自动录像。


总体设计中实现设计一步到位、管线敷设及预留到位,系统要充分和有效地应用系统集成,并具有分步实施和功能扩充的条件建成后的系统要体现安全、先进、可靠、实用、便捷”。


在系统总体设计中,充分考虑集成的有效度、开放性、扩展性,实现各子系统的管理和信息最大程度的共享,便于今后系统的扩充及增容等,预留未来的功能拓展。



1. 安保自动化系统内容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安防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门禁管理系统





2. 采取子系统独立分控、总体系统集成方式


安防系统中所选用的各个功能子系统设备都具有开放的通讯接口,可以通过RS232、数据库或TCP/IP 方式与各个分控系统进行上位集成(软件集成平台功能可以留待将来分步实施)。


每个子系统以各自的主控系统为中心,独立工作,同时通过集成与其它子系统有机地协同工作、联动防范,构成一个完整的防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实现防区内各应用子系统的联动。


各个子系统既可集成在统一的界面协同工作,又可以作为独立系统单独运行;因此在系统选型上,有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平台,操作与处理在统一的人机界面完成,实现分散监视、控制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目的。


分控系统集成软件以电子地图为操作平台,为各自防区的值班干警提供统一的图形化操作界面,确保各防区能够独立工作,同时能以数据库方式、XML格式或TXT文本格式向总控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开放数据接口,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应能根据由总控中心或应急指挥系统发来的指令,控制本防区内的技术应用子系统完成要求的动作(如启动高音警笛、启动高压电网、关闭进出口、实现视频跟随等)。


安防系统集成是建立在各个子系统管理系统平台基础上的,设计时应用了成熟的、成套的技术体系和设备体系,建立一个可靠、稳定的系统集成平台,通过通讯协议的转换、数据库的数据采集等方式实现数据交换。


同时,安保集成管理系统支持将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自动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集成到一个平台进行管理。




3. 各子系统设备选型必须衔接统一


一个项目的安防系统也是由多个子系统组成,其子系统必将具有独立性、综合性、复杂性,如何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的管理和信息共享同样也至关重要。


由于安防系统功能的特殊性、联动的复杂性、集成的层次性,因此,在安防系统的品牌选择上必须考虑各子系统之间的开放性,采用知名的、主流的品牌产品,实现安防系统以及更高层次的IBMS系统的深度集成功能,同时为客户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及运行效益。


在系统总体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集成的有效度、开放性、扩展性,实现各子系统的管理和信息最大程度的共享,便于今后系统的扩充及增容等,预留未来的功能拓展。




4. 安全防范措施必须综合而全面


本项目作为一个较高档次的建筑,其人员出入、流动较大,重要的专业设备较多,因此安防系统的整体安全性、防范性至关重要。


安防系统设计及实施中必须采取多种安全防范措施联动控制的方式,以求达到周密、到位的安全防范的目的。


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实现监控区域无死角,同时入侵报警系统与摄像机实现联动功能,发生非法入侵时,监控中心及时了解到防范区域的监控图像,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异常事件。


重要通道、房间设置防盗报警探测器,同时在重要位置处配置紧急按钮,当发生非法入侵时,在第一时间内报警,提示管理人员及时处理警情。




5. 集中供电稳定可靠


保证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供电问题也需重点考虑,以往的就近取电方式存在着很多隐患,同时供电问题也未被足够重视。


因此安防系统的供电设计需根据整个系统的需求进行集中供电,对于主要监控设备、报警设备和控制器采用UPS电源供电,以确保安防系统的高可靠性运行。


本项目的安防系统供电设计为由变配电间引出两路供电线路至安防监控室的总配电柜,实现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由总配电柜输出通过UPS再分多路至各分配电柜,每个分配电柜根据负载情况合理分配回路供电。



6. 安全防范策略设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选择纵深防护体系,根据层次、重点,划分不同等级的防护区域。


实现为打击刑事犯罪创造条件,起到提前预警、争取处警时间;延缓非法活动、缩小和分散被破坏范围;及事后追溯、查证的作用。尽可能地将入侵行为制止在外围区域。


其系统构成,以中心控制室为中枢,以入侵报警系统为核心,以声音复核、图像复核、视频监控和通讯系统为基础组成部分。


通过集成,将每个系统融为一体,构成一个具有自动化、智能化的,功能设置完善、综合防范能力强的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防范区域设计思想如下:



6.1 第一层防范区域: 外周界防护


外周界与复杂的周边环境相邻,人防和物防的难度相对较大。


进行安防系统设计时,根据项目的建筑结构和环境、气候的不同,以古城墙为天然的物理防御,通过入侵报警系统的静电场探测器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移动侦测报警技术的结合,当有非法人员越界,系统将第一时间发出警报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并有报警录象作为事后追溯的证据。


为完善纵深防护体系、感知风险事件提供前沿保障。



6.2 第二层防范区域: 监视区

监视区指室外物防和周界报警所组成的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线之间所覆盖的区域。监视区的建立,可以从宏观上全面监控外围的各种动态、静态情况,并通过室外全天候的摄像机的触发联动进行实时的图像复核。


让外周界与防护区之间形成具有一定深度的缓冲带,如果出现非法闯入防区,则立即向控制中心发出报警信息。


监视区内在观众主要出入口、古城墙、神道等防护区域外围隐蔽的位置可设置室外全天候摄像机,来实现对缓冲区域的监控。


摄像机选用具有彩转黑低照度和全天候防护的配置。


监视区内可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使用需要设置联动装置,当周界报警发生时,实时联动摄像机视频复核。同时采用巡更系统进行技防必要的补充。


对于停车场,应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全天候低照度、枪式定焦(彩转黑)摄像机,一体化摄像机(彩转黑),对停车位和停车场出入车辆进行全方位的监视。



6.3 第三层防范区域:防护区


防护区通常意义上就是指展厅。



其有两个特点:


一是防护保护目标所在的区域。


二是公众频繁出入的区域。


防护区或禁区内门、窗、出入通道等相对薄弱的部位要实行部位防护,组成防护区的外部防线。


按照国家文物一级风险等级的要求,在这一防范区域内设置两种以上技术组成的探测器,并形成覆盖交叉的防范区域。


以多种不同技术的探测器来组成系统,在本系统中大量的采用适用于部位防护的多种入侵探测器,如:门磁开关探测器、被动红外探测器、多普勒微波探测器、微波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振动探测器等。根据防护目标所在区域,应具有多种不同探测技术组成的交叉入侵探测系统。


在进行空间防护设计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针对现场实际的结构布局和使用环境,充分考虑探测器工作的可靠性、有效性,选择适用的防入侵探测设备。每种探测器的布设都应控制在其有效探测范围内,避免临界应用。


同时,通过不同探测器保护范围的交叉覆盖,各种防范技术相互补充,保证防护区域内的所有警情都无一遗漏地被响应。



6.4 第四层防范区域: 禁区


禁区主要是指储存、保管防护目标的陈列室、修复室和其他不允许公众出入的区域。


进行防护设计时,要在外周界、部位防护和空间防护的基础上,根据库房建筑特点、展柜分布、展柜内存放的文物种类、大小及重要程度的不同,在尽可能加强物防设施的基础上,选用适当、有效的报警探测器。在局部的户外禁区如,前、后宝城采用泄漏电缆入侵探测器对保护范围内的入侵行为进行检测与预警。


本项目设计的入侵探测器有:被动红外探测器、振动探测器、视频移动报警等。对于特别重要的防护目标和部位,在加强实体防护的基础上,可考虑设置多种不同技术种类的探测器,形成探测范围的交叉覆盖,提高防护目标的安全性。


另外该区域内还设置了摄像机,实现移动侦测报警等防范手段。发生报警后可以调用摄像机,高速反应事发地点的实际情况,增强了系统的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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